城管打人案暴露出南京城管四大弊病,快报报道引来一位曾经的城管工作者自白——
理念跟不上南京已沦为全国“城管落后”城市
南京每年的机关评议,城管部门都是倒数。一方面市民对城管十分不满,但另一方面城管队员管拆违、管占道经营,有时也会被当事人打伤,他们觉得自己待遇差、工作辛苦,也十分委屈。
记者了解到,快报连续数日报道的迈皋桥城管打人案在南京城管系统中也产生激烈反响。昨日,一位曾经从事城管工作多年的老同志来到快报,直言:这次的打人事件触到了南京多年混乱的城管体制的一角,暴露出其背后南京城市管理至少有四大弊病。
弊病一:体制不顺
一个街道城管有“三拨人”“这两天看了快报的报道,我们城管人自己都觉得很丢人,也很痛心。城管代表政府执法,却严重损害了政府形象,这到底是为什么?”这位老城管工作者昨日告诉记者:迈皋桥城管打人案虽然是性质恶劣的个案,但近几年来损害市容管理形象的野蛮执法,几乎都由街道城管“包圆”了。这其中深层次的原因就是市容管理的“顽疾”——体制不顺。
简单说,一个街道城管科就有“三拨人”:一般来说,科长、副科长是街道委派,正式公务员编制;但科长们手下的城管执法队员却是各区城管执法大队分派下去的,为事业编制;执法队员之外还聘用城管协管员,无编制,类似临时工。这其中,协管员由街道招聘,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很多都是关系户”;而队员们和协管员日常都归街道城管科干部管。因此街道干部的素质就决定了城管人员的素质,城管人员很容易沦为街道的私家卫队。
弊病二:经费不足
一个人4.9万元,管得越多收入越少城管人员怎么会听街道调遣?这主要是因为从2002年9月16日,南京成立“新”的城管执法局之后,因经费不足,城管队员被“下放”到了街道。
为什么会“下放”?因为没钱。据这位“老城管”透露,南京目前1000多名城管执法人员都是事业编制,经费实行“打包制”,平均4.9万元/人。
“看起来好像还不少,实际上这4.9万元/人包括了队员所有的工资、福利、看病费用甚至工作经费。”这位老同志说,这就造成了一个可笑的现象:队员执法越多、收入越少。为什么?因为这4.9万元/人并没有区分哪些是工资、哪些是执法经费。如果执法需要用车,汽油烧多了,那肯定要从人头费里扣。队员们收入不够就只能由街道来贴补,这样“他们能不听街道的吗?”弊病三:身份不明南京千名城管都在“违法”执法据介绍,不要说西安、杭州等一些国内大城市,就是在江苏省内,全省11个地市级城市的城管执法人员都是公务员编制或参照公务员来管理,惟独南京和徐州没有这样。
这就带来另一个问题:按照《公务员法》和《行政许可法》规定:行使行政执法权必须是公务员。“严格来说,南京目前1000多名城管执法队员都没有合法执法的身份,他们的执法行为本身就是违法的。”这位“老城管”如是说。
弊病四:移权缺位
本该移交给城管的执法内容没有移交没有正式身份,为什么就管不好城市?这位老同志告诉记者:这反映了一个观念问题,城管没有得到真正重视,沦为管管小商小贩的边缘部门,许多本该移交给城管的执法内容都没有移交。
举几个例子,2002年南京就出台了政府令,街头停车场交给城管管理,可至今还在交管部门手中。规划方面拆违建也是,200m2以下的归城管管,200m2以上的大型项目依然由规划部门来处罚,市民养狗办正规手续归公安管,可街头流浪狗以及狗随地排泄又归城管管理。
移交给城管的基本都是一些没人愿意要的“硬骨头”,而且相应的专项经费很少。
■根源理念落后素质不够
记者了解到,就在今年初,南京还专程到南宁去学习城管经验,回来以后下力气搞“三项整治”。可为什么近年来,南京城管总是不尽如人意?这位资深人士告诉记者:不要说对比南宁,南京相对全国许多城市在城管上都已“大大落后”了!他表示,现在,我们也应该反省一下:城管管理工作确实做得不好,可南京究竟花了多少成本、下了多大决心来搞城市管理?就粗粗地算,南京每年在城建上的投入都超过300亿,而按照4.9万元/人、1000多人的城管执法队伍,城市管理的正式投入仅几千万,还不到建设的一个零头;从同类城市来看,仅常州城管人员按公务员管理,平均投入达到10万元/人,相比之下,南京明显“重建设轻管理”。
更严重的是,南京还不止落后一步。近年来,国内许多城市都将规划、园林、市政等部门的相关机构纳入城管体系,搞“大城管”,这样一件事城管就能从头到尾,负责到底。而南京的城管却“积重难返”,越来越边缘化,越来越落后,怎么改都改不好。
“关键还是理念要调整,街道干部的素质要跟上。”这位老同志最后表示:据了解,南京市委书记朱善璐最近专门批文批示,要从政策、体制、机制、经费等多方面来彻底解决城管的问题。但是关键还在于理念,如果理念不转变,南京花了上千亿来建设国际化人文绿都,但在常态的管理中落后,最后依然难成“宜居城市”。(现代快报)(本文来源:新华网作者:李绍富李彦孙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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