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互推诿,政府部门“踢皮球”
“从2002年至2005年,市政处更名公用事业管理处后,我就没收到过一分还款。”李华基向我们诉说自己的无奈。
据他本人统计,这4年间,他跑茂港区法院及管理处300多趟,往返一趟就要60多公里;跑茂名市委、市政府、市中院6趟;跑广东省委、省政府、省人大、省高院、省信访办3趟。食宿交通费花掉无数,虽然对再审判决不服,可他根本没钱打官司了,只能放弃上诉机会。
李华基四处上访找领导。他说:“我找过区委书记,书记表示同情,叫我去找主管副区长,副区长叫我找管理处主任李文河,李文河叫我找原市政处主任李国权,我找到李国权,却只得到一句‘我已内退,无权讲话’。”如此周而复始,互相推诿,李华基成了“踢皮球”闹剧中倒霉的“皮球”。
2005年底,李华基写给省委主要领导的信转回地方,情况才有所好转。2006年4月开始,管理处开始不定期小额付款给李华基,截至目前,先后支付7笔共计9万元。相较于百余万元的本息,李华基苦笑,“按这个速度,有生之年是讨不回这笔债了。”
2008年4月10日,我们找到管理处副主任欧武,他大吐苦水,一是称单位没钱,二是反复强调此“处”非彼“处”,不应承担责任,而对于付款给李华基的做法则归因于政府的同情。记者与法院领导交换意见,他们表示“无计可施”。茂港区政府领导则干脆拒绝采访。(李鹤周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