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要人品,二要水平,三要文凭”是珠海摒弃传统模式之后创新出来的法官选拔理念。董院长的报告中提到,2005年市中院曾为48位法官和12个合议庭配置了22位法官助理,成为全省率先推行法官助理制度的中级法院之一。经过业务考核、竞争上岗、民主测评等严格程序,其中8位助理审判员被选拔为代理审判员。“打通了制约优秀法官助理通向法官之路的瓶颈。”
在创新人才选拔机制的基础上,中院去年共受理各类案件3741件,办结3463件,结案率为92.57%,已结案件中审限内结案率为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