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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下午,本报记者马小六再次来到当晚的采访现场,他站在当时所站位置,当晚坠亡女子就落在10米以外的画圈处。 本报记者徐文阁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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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都市报·奥一网讯 昨天,深圳警方传给本报的“处理决定”认为,“在民警正在勘查现场时,《南方都市报》记者马小六数次欲进入现场,与维护现场秩序的民警发生争执。”那么对于当时坠楼现场,作为民警执法和记者采访各自的边界在哪里?能不能简单认定“马小六数次欲进入现场”呢?
昨日下午,本报记者来到“3·17”事件事发现场回访。事发位置处于文华花园西南角,从北斗路向东的一个丁字路口内,开口于北斗路的这条马路没有名字,宽约五米,中间有隔离带,双侧均仅容一车通过。路北侧是文华花园,路南侧是汇鑫花园,据汇鑫花园的保安介绍,这条开放式马路由文华花园管理。
当日凌晨,跳楼者由紧贴无名马路的文华花园文富楼24层跳下,落在一楼窗前人行道上,当时有数十人围观。本报文字记者马小六赶到现场后与摄影记者王子荣分头采访,他就站在马路中间隔离带上,记者现场测量,该处位于尸体南侧,距尸体的直线距离在十米以上。马小六表示,他就是在这里被警察徐顺清拦住询问。
马小六边说边向东退约4米,在按警察要求掏记者证时被徐顺清一拳打到左胸,随后被两名警察和几名保安夹住身体和胳膊,向南推打约5米,在汇鑫花园一侧停车场位置被打倒在地,之后被反铐双手。马小六被警察从地上拖起,上衣扣子全开,被拖到停在马路由西向东方向的警车旁,徐顺清将马小六抵在警车右侧,用三根手指“锁喉”。接下来,徐顺清强行搬转马小六的身体,从后将其推进警车。马小六回忆,“从被警察询问到最后被推上警车,全过程不超过4分钟。”
“就在这个位置,文华花园保安员从后面把我的相机砸落在地摔坏。”王子荣指着现场说,他在尸体东侧十米以外的距离拍摄跳楼者,身后有数十市民围观,“不可能影响警察勘查取证和现场执法。”
对于3月17日凌晨发生在文华花园的坠楼现场,“没有任何法律规定这样的新闻现场不允许拍照采访。”多位专家表示,在当晚警察未拉警戒线的情况下,记者可以在什么区域内采访才不妨碍警察执法变得边界不明,“而警察权和采访权各自的边界在哪里,这在中国内地没有明确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