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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拿地前先要付成本

2008/03/15 08:24:31 来源:南方都市报 田霜月 网友评论[查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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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人回应了“房地产巨头涉嫌零地价拿地”一事。他表示,政府拿地以前,肯定是要先付掉成本,然后再进入市场进行招拍挂。

调控房价是否奏效尚需观察

昨天下午,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人就“国土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接受中外记者的集体采访,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司司长廖永林就如何打击恶意囤积住房以哄抬房价、房地产巨头涉嫌零地价拿地等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在被问到房价问题时,廖永林说,从去年年底到今年年初,房地产市场出现了价格上的平稳。这是土地政策、房地产政策、税收政策综合作用的结果。到底国家的调控政策对房价是否会有影响,可能要观察一段时间之后再说。他表示,国土资源部门主要是做好土地供应计划,保证土地供应,特别是廉租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中低价位、中小商品房的土地供应。

去年开始,规定新增建设用地里用于保障性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用地达不到70%的,不予审批。廖永林透露,去年83个城市报到部里审批的这三类保障性住房占建设用地的80%多。

东莞多年来闲置4.57万亩地

谈到打击囤地囤房,廖永林解释说,“囤地”不是一个严格的法律概念。但是关于闲置土地,法律有明确界定什么叫闲置土地,一种是在合同规定期限内没有开工的,或者是没有规定合同期而发了建设用地批准书的。第二种是拿了地之后,连续中断开发一年,开工面积不到1/3.对这两种行为法律有明确规定,国土资源部正在调查处理。他举例说,东莞多年来闲置土地4.57万亩,通过去年一年的闲置盘活,共盘活4.3万亩,接近94.1%.对这些地,我们要进行依法依规的严肃处理。

“巨头零地价拿地”不便评论

有记者问到了关于“房地产巨头涉嫌零地价拿地”一事,廖永林说,他从报纸上得知此事,不好评论。但是按照土地出让的标准程序,政府通过征收、征用或者把撤下来的地开发完了以后去卖,在前期,政府征收征用的都应该算是政府成本。他进一步解释,根据土地收购的相关规定,政府拿地以前,应该先付掉成本,然后再进入市场进行招拍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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