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一新闻频道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万鄂湘:中国最终要废止死刑

2008/03/11 07:55:33 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游星宇 严艳 朱丰俊 网友评论[查看评论]
 选择文章字体大小: | |

08年“全国两会”有话问部长

08年“全国两会”有话问总理

直播:葛剑雄谈"周老虎" 要联名上书国务院

直播:全国人大会议开幕 温家宝作工作报告

奥一网与南方日报联合启动“直通两会”平台

十民间学者捎话给汪洋建言广东发展

捎话汪洋书记

2008年全国两会专题

南方都市报·奥一网讯(记者 游星宇 严艳 朱丰俊)昨天,全国政协委员、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二级大法官万鄂湘在参加政协分组讨论时表示,死刑复核权的收回在过去的一年中已平稳过渡,去年一些可杀可不杀的一律都没杀,按照中央要求今后将逐步减少死刑,并最终废止。

全国政协委员、广东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朱征夫指出,死刑核准权收归最高人民法院是一大亮点,以前二审不开庭,只通过局面材料来决定“杀”不“杀”,如今严控死刑是大势所趋。其建议,应减少财产罪死刑,因为生命权高于财产权,除非是抢劫之类危害到他人生命的犯罪行为。“财产罪不判死刑可判有期或无期,如将有期徒刑延长至25年。”朱征夫同时强调,财产罪不判死刑并不意味着不追究其它附加刑。

但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历史地理研究所所长葛剑雄认为,经济犯罪是否判死刑要从实际出发,不能一概而论,“比如郑筱萸的罪行比刑事还严重,造成的后果到现在还存在。”

昨天万鄂湘则表示,下放了26年的死刑复核权,从去年元月1日开始收回,贯彻中央要求的少杀慎杀,逐步减少,最终取消或者废止死刑的要求。“不过现在就废止死刑还不可能,毕竟这是中国几千年的传统。”

据万鄂湘介绍,收回死刑复核权后,全世界独一无二的死刑缓期执行制度发挥了非常关键的作用。“很多可杀可不杀的都一律没杀,并增加了死缓的数量,当时担心社会安全、社会秩序出问题,但从公安部统计的数据来看,去年的恶性案件在下降,说明实现了平稳过渡,把死刑复核权顺利收回来了。”

本新闻地址:http://www.oeeee.com/a/20080311/521344.html
相关新闻
相关报料
共有条评论 [查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