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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劳动合同法漏洞亟待修补

2008/02/29 15:56:14 来源:南方网  小康 网友评论[查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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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全国两会开幕前夕,各方媒体推出了系列热点问题前瞻,内容涵盖许多方面,从物价指数、住房到环境保护,从民生、经济到国际关系,从反思冻灾、春运到奥运筹备,这些话题既有老问题,又有新情况,但大多数媒体还是忽略了一个深刻影响中国尤其是沿海地区经济发展的议题,那就是新劳动合同法实施引发的纷争。

据报道,新的《劳动合同法》颁布前,以工会、社会劳动保障部门为代表的一方和人大法律工作委员会(法工委)为代表的另一方曾有激烈争论,最终有关方面在“以人为本”、“保护弱势群体”的指导思想下,采纳了前者的意见,促成了新劳动法的出台。

中国改革开放到今年已经30年,经济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但与此同时,珠三角等经济区域的劳动者在艰苦环境下长时间工作,所得甚少,被一些舆论称为“包身工”,一些工厂被称为“血汗工厂”。随着物价不断上涨,工厂原料成本增加,人民币对美元持续缓慢升值,导致资方转嫁成本到劳动者身上,加之用工当地社会保障不力,农民工阶层实际购买能力越来越小,生活条件越来越恶劣。长此以往,会加剧社会阶层分化,影响沿海地区经济发展。在这样的背景下,各地要践行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自然应该让普通群众尤其是沿海地区农民工共享改革开放的成果。

新劳动法的出台,由于契合了地方产业升级的诉求,也受到一些地方省份的支持。比如毗邻港澳的广东省,地理位置得天独厚,历经30年筚路蓝缕,现在广东沿海地区已经建成“新天新地”。劳动密集型产业已然不再是广东的需要,要真正做到“向新加坡、韩国”叫板,实现产业升级就迫在眉睫。注重环保,提高劳动者素质,保障劳动者待遇,改善用工环境,注重职业培训都成为产业升级的题中应有之义。这也是新劳动法之所以出台的经济基础。

但是,纵然有“扶持农工”的良好意愿和局部地区的经济基础,新劳动法出台后带来的震动还是出乎很多人的意料。新劳动法出台前后,由于过于压缩资方利益空间,出现了一阵资方大规模变相裁员、重新计算工龄的风潮,内地中小型的韩资企业恶性倒闭、拖欠工资债务出走,台资和港资公司也不堪重负,纷纷关门歇业,怨声载道,还有一部分则在观望之中。甚至连国内大企业华为也变相辞退上万名员工,引起舆论哗声一片,而劳动者对新法的期盼,也一步一步退回现实,甚至主动配合资方变相规避新法。当然,新劳动法本身也有不尽合理之处,对劳动者的过度袒护,极易使政府导向掉入经济保守主义的陷阱,消解劳动者的积极性,弱化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一些政府官员、人大代表和专家学者对此也开始颇有微词,著名经济学家张五常就曾发表《新劳动法的困扰》的文章,指责新劳动法“养懒人”。

据媒体报道,有关部门对新劳动法事与愿违大感意外,正考虑以司法解释的方式修补立法的漏洞。新劳动法在劳资双方之间,究竟如何协调,对劳动者利益的保护是否要结合当前实际情况循序渐进,都还有赖于立法者和司法部门进一步的探寻。随着全国“两会”的召开,对新劳动法的争议必定会摆上台面,新劳动法自今年元旦实施以来在劳资领域形成的一系列乱象,还有待进一步的司法解释来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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