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财政为基本医保“加码”广东21地市列入国家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6月底前启动,省级补贴达45元

1月17日,温婆婆在接受检查,她是珠海享受全民医保第一人。本报记者冯宙锋摄
本报讯(记者彭美陈捷实习生吴少娥通讯员符信梁嘉敏)广东21地级以上市全部列为国家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试点方案要在3月底前报省联席会议办公室,6月底前启动实施试点工作。昨日下午,在省政府召开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扩大试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副省长李荣根作出要求。
试点今年再添18市去年7月底,国务院确定了首批79个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城市,广东的梅州、湛江、揭阳位列其中。随后的9月14日,广东在梅州、湛江、揭阳、韶关、惠州、肇庆等6个试点市启动了第一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到目前为止,各地试点登记参保人数达112万多人。
昨日的会议上,副省长李荣根透露,最近国家已批复同意广东广州等18个市列入2008年国家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扩大试点范围,至此,广东21个地级以上市被全部列为国家试点。
李容根要求,有关方案要在3月底前报省联席会议办公室,6月底前启动实施试点工作。
省级财政补助提高10元李容根强调,各地、各部门要把扩大试点与完善制度结合起来,把加强管理和提高服务结合起来,增强政策吸引力,促进制度可持续发展。一是进一步推进制度衔接,实现城乡统筹发展。二是进一步完善资金筹集机制,合理提高保障水平。今年中央财政对我省参保居民补助资金由人均2元,提高到4元;省级财政在原35元基础上再提高10元,达到45元,各地财政也有相应增加补助力度,增强居民医保的吸引力。三是进一步完善规范流程,强化监督管理。四是进一步夯实基础,大力提升服务效能。
据悉,在昨天召开的国务院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扩大试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部际联席会议组长吴仪强调,今年国务院决定将试点扩大到全国50%以上城市,目前229个扩大试点城市已经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