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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科龙董事长顾雏军不服一审判决将上诉

2008/01/31 来源:大洋网(广州) 网友评论[查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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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原格林柯尔系掌门人、原科龙董事长顾雏军案30日一审判决,顾雏军被控4项中的3项罪名成立,被判处12年有期徒刑,执行10年(此前已被羁押2年)。顾雏军已明确将上诉。


顾雏军(资料图片)

信息时报1月31日报道 广东佛山市中院昨天对原格林柯尔系掌门人、原科龙董事长顾雏军案作出一审判决,顾雏军被控4项中的3项罪名成立,被判处12年有期徒刑,执行10年(此前已被羁押2年),并处罚款680万元。另8名涉案人员,7人领刑1~4年不等,1人被判无罪。顾雏军已明确将上诉。

法院查明其虚假出资顾雏军案是在2005年4月科龙电器遭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而“事发”;同年7月,包括顾雏军在内的原格林柯尔系9高管,因涉嫌虚假出资、虚假财务报表、挪用资产和职务侵占等罪名被警方正式拘捕。该案已于2006年11月和12月两度在佛山中院开庭审理。

据法庭昨天的宣判,顾雏军因虚增注册资本罪获刑2年、因提供虚假信息披露罪获刑2年、因挪用资金罪获刑8年,合并执行有期徒刑10年。

法庭查明:顾雏军设立的注册资本总额为12亿元的顺德格林柯尔,其中有6.6亿元是虚假货币资金;在2002~2004年间,为了避免连续亏损的科龙电器退市,顾雏军提供虚假的上市公司财会报告,给股东和社会公众造成了严重损失。

法庭还认定顾的挪用金额为3.13亿元,其中包括挪用江西科龙4000万元和科龙电器2.5亿元,用于顾个人成立的扬州格林柯尔;挪用扬州亚星客车6300万元给扬州格林柯尔公司使用。

职务侵占罪证据不足不过,顾雏军此前被控的职务侵占罪,因证据不足而未获法庭支持,若此项罪名成立,将是4项中获刑最多的一项。但从昨天起10日内,监察机关存在抗诉的可能。此项罪名不排除因受到监察机关的抗诉,而提起重新审理。

昨天出席庭审的顾雏军胞弟顾绍军告诉记者,顾雏军已明确表示将上诉。

除了刑罚,顾雏军此前还被被证监会处于30万元罚款,并实施永久性市场禁入,即永久性不得担任任何上市公司和从事证券业务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被“誉为”中国证券市场“终身红牌”第一人。

同案8名原格林柯尔系高管,除原科龙集团采购中心总监曾俊洪被判无罪外,其余7名均获领刑。

顾雏军其人

●1959年生于江苏泰县

●1984年毕业于天津大学热能工程系、硕士学位

●1988年发明格林柯尔制冷剂,激发他称霸“制冷王国”的梦想

●1990年在英国成立首家分销公司

●1993年业务拓展至美国

●1995年成立格林柯尔中国有限公司

●2000年7月格林柯尔在香港创业板上市

●2001年10月收购科龙电器

●2003年6月成功入主上市公司美菱电器成为其控股一大股东

●2003年12月顾雏军宣布出资4亿余元入主亚星客车,后收购ST襄轴进军汽车产业,并再次收购欧洲汽车配件公司和汽车设计公司,打通了客车从设计到零部件再到整车生产的整个产业链

●2005年,其“疯狂”收购行为引起郎咸平的质疑,成为风口浪尖的人物。同年5月因涉嫌违反证券法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同年7月29日因涉嫌经济犯罪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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