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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谈履职感受:代表可以要钱关键是要得准

2008-01-23 08:14:15 来源:南方网:王莹 网友评论[查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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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小红

专题:热烈祝贺2008广东两会胜利召开

■声音

本报讯(记者王莹)“要钱的议案不一定就不是好议案,关键是要得准不准。”昨日下午,省人大会议新闻中心集中组织了5名人大代表接受媒体的集中采访,畅谈关于代表履职的感受和计划,针对有媒体关于很多代表都会借两会为自己所代表的城市要钱这一问题,来自湛江的代表林小红表示。

昨日的新闻发布会上,有媒体表示,曾经有一种批评的声音认为,来自各地区的人大代表在两会期间,往往会把提交议案和建议的权利变成替所在地要钱要项目的权利。作为人大代表,应如何避免成为地方政府“要钱要项目”的传声筒。

省人大代表、广州市第八人民医院院长唐小平表示,自己担任上届人大代表期间,没有替地方政府要钱要项目,但为医疗行业要政策的建议确实提了不少。对于代表要钱要项目,他表示,如果是政府确实需要,也需要人大代表提议的,“也未尝不好”。

“要钱我要过,而且要到了。”省人大代表、湛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技术大队大队长林小红代表说,“去年我们提的看守所危房改造的建议被列入重点建议,也要到了1.5个亿的资金。”林小红认为,要钱不一定不是好建议,只要是要得准确、有道理,应该要的钱必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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