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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价降到3000元,他们还是买不起。”

2008-01-14 19:02:39 来源:南方网 网友评论[查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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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网讯 “即使广州的房价降到3000元/平方米,那些低收入家庭同样还是买不起房。”今天(5日),广东省人大代表、深圳市总商会副会长郑卓辉强烈建议政府加大力度建设保障型住房,他说,房价上涨过快,让城市里的中低收入家庭离“居者有其屋”的梦想遥遥而不可及。所以,在抑制住房价格上涨之外,政府更重要的工作是保障特困户和城市中低收入家庭等的住房问题。

现在,房价问题已经成为2007年广东“两会”最热的热点。在过去的一年里,广东部分中心城市的房价“一路飙升”,像广州,前11个月新建商品住宅交易均价达到6252元/平方米,同比增长了23.9%。在12月份,广州新建商品房网上签约价格更以7438元/平方米再次冲上历史高点。

建立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

今年两会,致公党广东省委会就向广东省政协提出了《构建以租为主的住房保障体系,解决中低收入群体居住问题》的提案,提案认为政府应向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的家庭提供廉租房;对低收入家庭,可向其出租或购买销售型经济适用房解决。从而构建起包括廉租房、出租型经济适用房和销售型经济适用房的以租为主的住房保障体系。

政协委员陈奕标也表示,在目前国家财力有限的状况下,解决住房问题的根本办法是建立完善住房保障体系,让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廉租房三分天下,让不同收层次的人都能找到属于自己的家,在公正、公平和公开的原则下使群众都能充分享受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福利。

在南方网“两会”论坛上,许多网友也认为,政府作为民众福利的谋护者,作为百姓住房保障的责任者,在民众怨声甚高的当下,如果不能保证城市低收入家庭和特困家庭的住房问题,天天在官员嘴上喊、政府文件里写的“以民为本”、“让人民群众共享发展成果”、“建设和谐社会”等等都是空话。

“人人有其屋”≠“人人有房产权”

陈奕标认为,目前政府部门确实应该采取措施落实国家的房地产调控政策进一步平抑房价,让更多的普通群体能够买得起房。但同时要积极宣传引导,提倡“人人有其屋”并不等于“人人有房产权”的观念。

他说,对于保障型住房,要坚持低水平、广覆盖的原则,针对不同地区、不同地段、不同家庭条件,实行不同的租金补贴标准,并实行低租金政策,扩大受益面。对于连低廉的租金都负担不起的“特困户”,在安排他们入住房的同时,还应当另发足够的住房补贴来交租。另外,廉租房不能变成一个本地人独享的福利,作为纳税人,外地人、本地人应是平等的。

房屋管理部门也表示,除政府建设相关保障型住房外,还应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促进住房市场由“以售为主”向“以租为主”转化。也就是说,“居者有其屋”并不等于人人要出资购买自有住房,住房消费比例正常来讲一般是租房者多于买房者。而目前我国城镇居民房屋的私有率已高达65%以上。作为发展中国家,正常情况下大概有40%的中高收入家庭可以买房,60%中低收入家庭都应该租房。因此,我们有必要大力发展房屋租赁市场,既有政策性住房保障性质的廉租房、出租型经济适用房,也有普通商品房性质的住房租赁,建立和完善多元化的房屋供应体系。

“让低收入家庭都有房子住”

郑卓辉表示,政府与开发商的出发点都是让这个城市里的每一个人都能有房子住。至于房价问题,那是市场的行为,政府要做的应是在完善房地产价格形成规则、加大土地审批力度、适度降低房地产土地价格方面做出努力。而房地产商也应按照相关房地产价格形成规则要求,尽量满足市民住房需求。“让市场的由市场来操作,政府要做的只是完善相关的机制。”

省建设厅厅长劳应勋也表示,推行保障型住房建设会是今后广东房产规划的重点。“十一五”期间,广州廉租房、新社区、部队和单位自建经济适用房等政府保障型住房将达到11.43万套、900万平方米,占住房供应总量的比重从的5%提高到17%;而政府采取限房价、限户型、竞地价、竞房价等多种措施调控的90平方米以内的中小户型、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将有24万套、2160万平方米。他说,以后保障型住房比例还要逐步增加,我们要让低收入家庭都能有房子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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