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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铁饭碗”也能休年假

2008-01-01 11:09:27 来源:单小亮 网友评论[查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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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一网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今天起实施。根据《条例》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者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者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者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这对许多没有“铁饭碗”的人群来说,无疑是个巨大利好消息。但人们开始担心“如何界定工作年限”、“单位不执行怎么办”、“休假薪金如何计算”等实际问题,甚至有人怀疑其根本缺乏可操作性。但广州某公司白领蒋先生认为,即便目前仍有许多不确定因素,但该《条例》起码明确了“带薪休假”这一法定权利,员工们也有了带薪休假、合理申诉的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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