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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长春:广东要勇于迎接挑战

2007-12-28 15:47:49 来源: 网友评论[查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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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长春

“对各地的改革试验,要不急于下结论,不争论,不刮风,不搞‘一刀切’;要保护广大干部群众从实际出发进行改革探索的积极性。”

背景:上世纪90年代后期,当经济体制改革推进到一个关键时刻,李长春指出,要保护群众改革探索的积极性,让群众的主动性得到发挥。只要是符合“三个有利于”的,都可以大胆实践,“看准了就赶快做,错了就马上改”。

“在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新形势下,广东要勇于迎接挑战,增创改革开放的先发优势。”

背景:2002年全国两会期间,在听取朱基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后,李长春的这番话表明了作为改革开放先行者的广东,面对新的挑战所产生的紧迫感和使命感。尤其是对于广东这个外向依存度比较大的省,怎样在更大范围和更深层次上参与国际经济竞争与合作成为关键。

李长春简历

李长春,男,汉族,1944年2月生,辽宁大连人,1965年9月入党,1966年9月参加工作,哈尔滨工业大学电机工程系工业企业自动化专业毕业,大学学历,工程师。

现任中央政治局常委。

1961-1966年 哈尔滨工业大学电机工程系工业企业自动化专业学习

1966-1968年 留校待分配

1968-1975年 辽宁省沈阳市开关厂技术员

1975-1980年 辽宁省沈阳市电器工业公司革委会副主任、党委常委,沈阳市电器控制设备工业公司副经理、经理、党委副书记

1980-1981年 辽宁省沈阳市机电工业局副局长、党委副书记

1981-1982年 辽宁省沈阳市委副秘书长

1982-1983年 辽宁省沈阳市副市长兼市经委主任

1983-1985年 辽宁省沈阳市委书记、市长

1985-1986年 辽宁省委副书记兼沈阳市委书记

1986-1987年 辽宁省委副书记、代省长

1987-1990年 辽宁省委副书记、省长

1990-1991年 河南省委副书记、代省长

1991-1992年 河南省委副书记、省长

1992-1993年 河南省委书记

1993-1997年 河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1997-1998年 中央政治局委员,河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1998-2002年 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

2002- 中央政治局常委

第十二届中央候补委员,十三届、十四届、十五届、十六届、十七届中央委员,十五届中央政治局委员,十六届、十七届中央政治局委员、常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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