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一新闻频道

长春将把流浪乞讨者有条件纳入低保范围

2007-09-01 09:45:29 来源: 华龙网(重庆) 网友评论[查看评论]
选择文章字体大小: | |

核心提示:长春市将把有长春市户口、且无住房、无正常收入的流浪乞讨人员,在条件符合的情况下纳入城乡低保范围。

重庆晨报9月1日报道  据新华社8月31日专电,记者8月31日从吉林省长春市民政局了解到,长春市将把有长春市户口、且无住房、无正常收入的流浪乞讨人员,在条件符合的情况下纳入城乡低保范围。

长春市政府近日印发了《关于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意见》,首次提出将本地流浪乞讨人员纳入城乡低保范围。据长春市民政局低保处刘菁蕾介绍,本地流浪乞讨人员是指户口在长春市城区,这些人员在长春没有住房,没有正常收入。一旦救助站发现本地流浪乞讨人员,会向民政部门报告,在条件符合的情况下,民政部门就会将其纳入城乡低保范围。

本新闻地址:http://www.oeeee.com/a/20070901/492602.html
相关新闻
相关报料
共有条评论 [查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