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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1男子带"炸药包"抢劫米店被判刑

2007-08-24 08:55:59 来源:新快报 作者 曹晶晶 网友评论[查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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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企图用自制的假炸弹抢劫,不料被事主识破,反被当场抓获。近日,海珠区法院以抢劫罪判处该名男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2000元。

据法庭调查,2007年4月6日15时许,陈某提着内装有自制的假炸弹来到海珠粮油城某档口,假装买米,引档口老板出来。老板徐某接待“生意”时,陈某从提包里拿出一个有电线与提包连着的黑色盒子,声称是炸弹,威胁徐某要1000元。话未落音,徐某趁机用手扯断那根连接电线,将陈某摁倒在地,大喊“抢劫”,周围群众将陈某抓住。

海珠区法院审理认为,陈某的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属犯罪未遂,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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