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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十六大以来连出重招清除10余名省部级官员

2007-08-20 10:48:58 来源:新华网 作者 吴小军 李亚杰 网友评论[查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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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十六大以来,中国共产党深挖并严惩被称为党内“大毒瘤”的各级腐败分子,特别坚决清除了一些严重腐败的省部级官员,引起了海内外的瞩目。

种种迹象表明,过去5年来,腐败现象滋生蔓延势头在一定范围内得到遏制,违纪违法案件总量呈下降态势。这也获得了广泛的认可和赞许。

“特别是中央决定开除上海市原市委书记陈良宇的党籍和公职,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充分表明我们党坚决惩治腐败的决心。”有着50多年党龄的天津体育学院离休干部曹兆龙对新华社记者说。

英国《经济学家》周刊的评论说,查处陈良宇案件,“表明中国政府惩治腐败是认真严肃的”。日本《每日新闻》称,胡锦涛主席将百姓反映最强烈的干部腐败问题视作“事关党的生死存亡的大问题”来严肃对待。

十六大以来,中共严肃查处了贵州省原省委书记刘方仁,国家电力公司原总经理高严,安徽省原副省长王怀忠,黑龙江省政协原主席韩桂芝,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原院长吴振汉,安徽省政协原副主席王昭耀,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王有杰,福建省委原常委、宣传部长荆福生,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李宝金,山东省委原副书记、青岛市委原书记杜世成,北京市原副市长刘志华,国家统计局原局长邱晓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局长郑筱萸等省部级官员违纪违法案件。其中王怀忠、郑筱萸被判处死刑。

权威部门提供的数字显示,2003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7万多人,其中省部级干部16人。2005年,11万多名党员受到不同程度处分,约占党员总数1.6‰,1万多名党员因贪污贿赂受到开除党籍处分。2006年,9万多人受到党纪处分,占党员总数1.4‰。

查处形形色色的腐败分子,历来是中国共产党贯彻从严治党方针的重要体现,惩治腐败、端正党风政风的有效手段。

中央纪委副书记、秘书长干以胜介绍说:“在2006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案件中,有46.2%来源于信访举报。”据了解,福建省委原常委、宣传部长荆福生案件,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王武龙案件,安徽省原副省长何闽旭案件,就是根据信访举报查清的。

“多年来,广大人民群众的信访、举报一直是发现案件的主渠道,在揭露腐败、提供案件线索乃至查清问题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中央纪委副书记张惠新表示。

十六大以来,中共在反腐倡廉斗争中更加注重体制机制方面的改革和创新。

2004年中国全面实行对派驻机构的统一管理。2005年,中央纪委颁布实施有关规定,以法规的形式明确了纪委履行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职责,并且组建了国家预防腐败机构。

同时,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组建并派出多个巡视组,对各省区市、有关金融机构和国家大型企业进行巡视检查。

据透露,陈良宇案是在2006年7月份调查上海社保资金案之后,根据巡视组提供的线索和进一步的调查向中央报告以后,由中央决定对他立案检查。

此外,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和函询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暂行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提供了制度保证。“有针对性地建章立制,堵塞漏洞,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现象。”张惠新说。

但分析人士同时告诫,当前腐败现象在一些方面仍然比较突出,违纪违法案件在一些地方和部门仍呈多发态势。

2006年,共查处商业贿赂案件10883件,涉案总金额37.66亿元。这表明,在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资源开发和经销等领域存在着严重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问题。

为此,中共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决定,坚决查办党员领导干部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坚决查办利用人事权、司法权、审批权、行政执法权牟取私利的案件;严厉查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案件,以及各类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

“只有加大对党内腐败分子的惩处力度,才能让百姓相信反腐工作是能够真正落到实处。”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教授乐国安说。

 

十六大以来部分落马省部级贪官一览

贪官 犯罪或违纪金额 判决或处理情况
贵州省原省委书记刘方仁 收受677万余元 2004年判处无期徒刑
安徽省原副省长王怀忠 受贿517.1万元,480.58万元的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2004年执行死刑
黑龙江省政协原主席韩桂芝 收受702万余元 2005年判处死缓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原院长吴振汉 单独收受他人贿赂57万余元,对妻儿先后多次收受他人钱款550万元事后知晓并接受 2006年判处死缓
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王有杰 收受人民币596万元、港币10万元、美元6万元 2006年被起诉
福建省委原常委、宣传部长荆福生 收受他人钱物折合数百万元 2006年被双开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山东省委原副书记、青岛市委原书记杜世成 收受他人财物达数百万元 2007年被双开
北京市原副市长刘志华 先后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数百万元 2006年被双开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局长郑筱萸 收受款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49万余元 2007年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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