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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套牢的狗保安

2007-03-30 10:01:44 来源: 网友评论[查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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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农民工来到上海当保安,却发现被一只狗折磨得够呛。保安们把公司称为“狗”公司。公司提供的是“犬防服务”,人和狗一起被派到用人单位,被称作“人犬共防”。狗有病狗,有老狗,也有母狗……围绕这只狗出现了哪些故事呢?本文将一一展现。

以自己一米六六的身高和九十多斤的体重,保安公司会看中么?

“你凭什么说它老?谁说不赔钱你让谁赔!”他给阿娇喂了鸡骨头,然后让其服下打胎药,几天后,阿娇产下了一堆脓血——它安全流产了。

刘祥武有时会偷墓地上的供品。他行动必须得及时,因为晚了就可能被无处不在的野猫叼走。

刘祥武来到至今的7个月里,西园公墓先后死了两条狗,走了十几个保安。

“不给我工资,就把死狗给我找出来,我要扛着它在上海转一圈,让人家看看这条狗值不值3000!”《南方周末》记者柴会群上海报道

来到“狗”公司

2005年8月,农民工刘祥武来到上海“永升”犬业公司,交了800多元钱,买来三样东西:一套迷彩服,一条拴狗的链子,一个喂狗的饭盆。刘祥武这才知道,他的这份称作“驯导员”的新工作,原来就是带狗。

当时刘祥武并不知道,在这公司带狗的老乡把他引进来,可以得到200元的“介绍费”。刘祥武从未想过干保安,他心里有些忐忑:以自己一米六六的身高和九十多斤的体重,公司会看中么?

后来刘祥武发现自己的担心纯属多余,公司比他身体差的人大有人在,甚至连年龄也不是问题,从15岁到50岁的都有。与他曾共过事的一个保安,身份证显示是1948年出生。

保安们把公司称为“狗”公司。公司提供的是“犬防服务”,人和狗一起被派到用人单位,被称作“人犬共防”。

交完钱后,刘祥武乐呵呵地出来,公司附近一家杂货店老板悄悄告诉他:小伙子,你现在笑着来,将来要哭着走。

刘祥武转身往回走,跟公司说我不干了,给我把衣服退掉——退一半钱也行。对方说不行,衣服已经穿了,不能退。刘祥武此时身上已经所剩无几。他一无路费,二也无脸回家。转念一想,要不就先在这儿干,找份工作毕竟不易。最后他想:即使别人真在这儿吃了亏,我刘祥武未必也会。

33岁的刘祥武来自湖北孝感农村,自18岁起出来混,行走大半个中国。15年来,他干过10种以上的职业,去过10个以上的城市,碰到过各种各样的陷阱,见识过多位黑心老板。但他凭自己的聪明谨慎(曾受雇干过私家侦探),每每能化险为夷,避免吃亏上当。比如,当年在武汉,他曾不慎加入过一个传销组织,但最后不仅没赔钱,还让他的上线在他身上白白花了数百元;前年在哈尔滨,年底老板不发工资,他最后诉诸媒体,讨薪尽管未果,却让救助站出路费将他送回了家……

然而,刘祥武万没想到,这一次,“他栽在了狗的手里”。

“狗保安”

5天过后,刘祥武再次来到公司,逐条咬文嚼字,签好为期一年的合同。合同内容并不复杂,条款都已列好。后来,刘祥武才陆续得知公司的一些不成文规矩,这些规矩在他看来,显然比合同上写的更为重要。

主要内容是:每条狗价值3000元,每月从保安工资中扣除100元(2006年涨到200元),直到扣够3000元为止,此项为“犬保费”,将来离开公司时可以退,但前提是狗不能有毛病——更不能死;狗交给带狗人后,其生老病死也由其负责,如果死亡,需照价赔偿;公司每月免费为狗提供一袋狗粮。此外,保安们的首月工资也通常暂扣在公司。

从未养过狗的刘祥武,经过了公司“一天半的培训,培训内容是发三本书,抄写了几份试卷”。然后领到了一条母狗,名叫“阿娇”,据说是一条德国牧羊犬,不过刘祥武不信。他对阿娇大为担心,觉得这狗又小又瘦,有的保安说是从乡下花几百元收来的。刘祥武当时虽不知道死狗要赔3000元的规矩,但也意识到可能后果严重,于是执意不要。他记得领导告诉他:公司就是靠狗吃饭的,不要狗的话,只有两条路,一是走人;二是在公司等,等到不需要狗的公司来要人,但这种可能很小。

8月下旬,刘祥武跟阿娇一起被分在上海市钟山初级中学。学校也是首次见到这种带狗来的保安,很是开眼界。刘祥武的任务是每天晚上9点至次日清晨5点牵狗巡逻。由于性格开朗、善于交际,刘祥武跟学校老师混得很熟。对方常打趣他:你这个“狗保安”。

学校共有3个刘祥武这样的“狗保安”,一个也带一条狗,另一个是不带狗的班长。三人两犬,学校每月需要向公司支付6500元费用,其中每人每月1500元,每狗每月1000元。

另一条狗的外观跟阿娇截然不同,据说是头“挪威犬”。它是一条公狗,跟阿娇各关在一间学校房子里,大概是异性相吸的缘故,夜里巡逻完毕,两条狗一进屋,就相互吵叫,搅得校外居民不得安生,屡屡到学校投诉,甚至打110,警察来了后,要求刘祥武们把狗的嘴堵住。没办法,刘祥武只能在外转到天光大亮之后将狗牵回。他认为自己此举属于加班,并因此曾向公司讨要加班费,被拒绝。

那条公狗和他的主人很快被调走,一个叫单鹏的年轻人顶替进来,同时带来一条叫“太阳”的狗。太阳的年龄,大家推断,若换算成人的年龄,至少在80岁以上。它的牙齿差不多掉光,走路摇摇晃晃。大家笑称,与其说是它帮主人巡逻,不如说是主人给它养老。

最让人担心的事终于发生。2005年12月18日,营养不良加劳累过度的太阳死了。公司接到通知后,连人带狗拉回去,负责处理此事的队长让单鹏写一张条子,表明是由于他的原因导致狗死亡,自愿承担全部责任。单鹏急了,说当初不是说好,这条狗老了,死了的话我不赔钱?队长质问他:你凭什么说它老?谁说不赔钱你让谁赔!当了3个月“狗保安”的单鹏,回校之后即打铺盖走人,它为此损失了扣在公司的首月工资和3个月犬保费。这是一个经过权衡后的选择。按惯例,如果单鹏继续呆在公司,他会重新再领一条狗,除了每个月从工资中继续扣200元的犬保费,还要再扣300元太阳的死亡赔偿费,扣满3000元为止。走的话只损失一个月工资和3个月犬保费,加起来不到2000元,留的话却因为狗死掉要赔3000元。相比之下还是走人划算。

按公司规定,太阳的死班长张家俊需要负连带责任,他后来因此被罚了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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