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何时可以建立?昨天,省人大代表陈华伟就此询问省公安厅和省财政厅,得到了明确答复:省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管理办法草案已出台,正在各地征求意见,预计将于本月底下月初上报省政府审批。询问会上还透露,广州等9个市拍卖车牌所得的1亿多元已存在财政专户中,作为基金的主要来源。
代表问询
有规定有钱为何不早点建
陈华伟在询问会上说,法律已规定必须建立交通事故救助基金,我省也筹到了逾亿资金。既然政策依据有了,钱也有了,为何不早点建立呢?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明确规定:“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但在现实中,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一旦抢救费用没有着落,大量拖欠医疗费医院不堪重负;而在受伤者脱离危险期后,医院会尽量避免损失,使交通事故受伤者往往得不到应有的治疗。
部门答复
拍车牌逾亿元存专户备用
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在回答询问时称,交警争取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将伤者妥善送往医院,接受救治;在交通肇事案中,采取积极措施“追逃”,将交通肇事者早日抓捕归案,解决受伤者的医疗费用问题。
省财政厅综合规划处处长彭明官介绍,省财政厅去年已拟订了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草案,并向省公安厅交管局和各地级市财政部门征求意见。按照设想,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拟分为省级和地方两个层次,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来源主要来自于各地拍卖车牌号所得款。彭明官透露,目前意见征求程序已接近尾声,将于本月底或下月初报省政府审批。
另据消息称,广州、佛山、珠海、东莞、惠州、中山、韶关、江门、湛江等9个地级市通过拍卖车牌号,已筹集到资金逾1亿元,这笔钱已存入专门的财政账户中,准备作为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
代表建议
交通罚款可按比例纳入基金
省人大代表李德锋还提出,目前,电子测速罚款都按属地归地方财政收入,有些地方还将交警的拨款与罚款挂钩,按一定比例回拨给交警部门。他建议,应将交通违法罚款的一部分上缴省财政厅,从中拨出一定的比例,纳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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