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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无牌企业应及时举报

2007-02-05 07:04:00网友评论[查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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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奥一网讯 在无证照企业打工,受了工伤该怎么办?市人大代表、市社保局局长李志刚就在日前市两会期间提交了相关建议。昨日他表示建议工人、社区及居委会一旦发现无证照企业就及时举报。据了解,非法用工单位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应根据国家《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进行赔偿。

  无牌企业工人权益保障缺失

  “无证照企业的存在成为了违法行为的温床。”昨日,李志刚表示,东莞仍存在为数不少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这些企业雇用的工人在庞大的外来工队伍中占有相当比例。无证照企业的工人权益保障缺失,已成为威胁构建和谐稳定社会的一大隐患。

  在他日前向市两会提交的《关于加强对无证照企业的雇用工人权益保护的建议》中透露,据统计,2006年,东莞市社保局收到非法用工造成伤亡的赔偿申请62宗,其中因不符合条件不予受理的25宗,符合责令赔偿、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37宗,平均每宗涉及金额达3.16万元;与此同时,还有大量在没有单位名称、没有固定经营场所的无证照企业中工作的工人因工作伤亡或患职业病后得不到及时的治疗和赔偿,这在近年信访案件中亦有递增的趋势。 

  “工人要懂得自我保护”

  李志刚还在建议中列举了无证照企业的“三宗罪”:一是劳动关系松散,雇主可随意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二是工资支付缺乏保障,容易出现雇主克扣、拖欠工人工资的情况;三是社会保障难以覆盖,这一群体享受不了保障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在安全生产隐患较多的无证照企业,工人最为迫切的工伤保障需求得不到满足。

  “工人要懂得自我保护啊,首先自己要懂得分辨工厂是否有证照。万一到了无证照企业,马上举报查处它。”李志刚表示,虽然有一系列的法规出台,但是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受理范围有限、调查取证较难等障碍,一些问题仍难以妥善解决。如果在工人作业时发生重大事故,或者经营不善老板跑路,工人的权益很难保障。

  “事实上,去年市委市政府就大力整治无证照企业。希望社区、村委会在查出租屋时,及时发现无证照企业,及时告知工商部门。”李志刚表示,建议从部门合作出发,切实加强对无证照企业的雇用工人权益保障。据了解,该建议将在近日转交市政府办理。

  编辑:洪海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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