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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广宁:从法律高度保护业主

2007-02-03 11:51:00 来源: 网友评论[查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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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广宁:从法律高度保护业主

  称政府将严厉查处寻衅报复等违法行为  

  《小区维权业主频频流血为哪般?》追踪  

  围绕小区维权业主频频流血的事件,本报连续两天作了连续追踪报道。省人大代表、原公安厅副厅长朱明健在接受采访时说,目前的确有部分企业自聘保安没有纳入公安部门管理范围,这也造成了一些不稳定的因素。  

  怪论:打人就能解决问题

  一位读者向记者报料称,有一位房地产公司老板跟他说起这么件事:某业主因质疑物业收费不合理,与物业管理公司发生纠纷,几次到物管公司投诉都没有得到答复,于是该业主把自己的车子堵在小区门口,要求物管公司就他投诉的问题给一个答复。争持不下之际,小区保安打电话给物管公司的老总,询问该如何解决。该老总的指示干净利落,只有两个字:“打他!”业主很快被保安挥拳打倒并架离现场,事后房地产公司输官司赔了钱,该业主很快就卖了房搬走了。  

  该读者反映,房地产开发商老板是这样说的:“打人就能解决这些问题,而且成本比较低。只要不把他们(与开发商或物管公司产生纠纷的业主)打死打残,基本也就赔钱了事。以后他们还不敢再生事。”

  广东省人大代表、深圳某房地产公司董事长黄康景指出,政府公权在小区基层管理中的“空洞化”以及开发商的强势地位正是小区恶势力猖獗的主要原因。  

  张广宁:最终要由业委会决定小区管理

  昨天,在省人大广州团的讨论中,广州市市长张广宁在被记者问到如何解决有业主频频被打的问题时明确指出,他赞同赋予业委会明确的法律地位,从法律的高度保护业主和业委会。张广宁还说,在这些恶性事件中,政府能做的就是推动立法,用法律规章进行严格管理,严格执法,严厉查处寻衅报复等违法行为。  

  张广宁还对记者说,物业管理与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目前,广州的旧小区存在不少历史遗留问题,物业管理公司、开放商和业主之间存在这样那样的矛盾,这些问题的解决需要时间,政府会加强监督管理,保护业主的合法利益。他还说,政府已经明确,最终要由业委会决定小区的管理,由他们决定是否聘请物业管理公司,聘请什么样的管理公司。如果旧小区暂时不能做到,起码新小区要全部实现。张广宁透露,目前正在建设的金沙洲新社区,将采取新办法,就是在建设好所有的配套,包括物业管理公司用房、公司电房等之后,再由小区业主选举出业委会,选取物管公司,规范来做。  

  记者 明昌 徐林 陈枫  蜀梅 苗枫 实习生 黄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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