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一网讯 一名小偷在10年跨度里偷遍了珠海市香洲、斗门、金湾3个区,其间先后在香洲区法院和斗门区法院受审,8年时间在监狱中度过。日前,累犯周某又因为盗窃和抢劫被金湾区人民法院重判有期徒刑16年。
现年37岁的累犯周某,湖南人,只有初中文化程度。1996年开始在珠海行窃或抢劫。1996年3月14日,他因犯抢劫和盗窃罪,被香洲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年。2002年刑满释放后又重操旧业,窜至斗门区盗窃。2003年9月,因盗窃罪又被斗门区人民法院判处了有期徒刑2年。2005年1月,已经“二进宫”的周某在出狱后,依然没有吸取教训,又跑到珠海的金湾区行窃并进行抢劫。2005年12月19日凌晨,周某与同伙在金湾区红旗镇某中学单身女老师宿舍行窃时,形迹败露,并于今年1月再次被警方缉捕。后经当地法院审理查明,周某第二次出狱后,在金湾区共犯下了11宗案件,其中抢劫案2起、盗窃案9起,抢劫和盗窃财物折合人民币约为240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周某在刑满释放后五年内再犯,属于累犯,应当从重处罚,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6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三千元。